(布城28日讯)大马政府将归还疑似源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的210万令吉资金,予两个政党和已故前巴耶勿刹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都马南的家属。

上述的两个政党分别是彭亨马华州联委会和沙巴人民团结党(PBRS)。

副检察司卡马巴哈林今日告诉上诉庭,总检察署已接到3名上诉人(彭亨马华、沙团结党和阿都马南家属)的陈情书,以及同意不对他们的上诉提出反对。

他说,政府所充公的上述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将从今日算起的两个月内归还予3名上诉人。

彭亨马华的代表律师拿督陈忠俊告诉法庭,其当事人的陈情书是要求总检察署考虑允许其上诉。

以拿督斯里卡马鲁丁为首的三司随后批准上诉,以及撤销高庭的裁决。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布峇卡和拿督苏庞丽安。

3间不同的高庭在2020年批准控方的申请,以充公彭亨马华、沙团结党和阿都马南家属总值210万令吉的资金。

在上述数目中,100万令吉是来自沙团结党、彭亨马华83万5258令吉19仙,以及罗希扎和6造26万5146令吉16仙。

今年1月30日,控方撤回它在上诉庭所提出的上诉,以充公11个实体和个人总值2170万令吉,疑似源自一马公司的资金。

上述的实体和个人分别是北根巫统、柔佛巫统州联委会、Jakel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Jakel Trading、新山国阵、Mediaedge CIA Malaysia私人有限公司、砂拉越人联党、Strategic Engagement Media私人有限公司(CENSE Media)董事沈赛芬、AGA Touch Malaysia私人有限公司、 社会发展局前雇员协会基金会(Yayasan PBAKM),以及前土地及合作社发展部长丹斯里卡西达。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早前向41个实体追讨疑似使用一马公司资金付款的资产,而今天的案件是这之中的最后三宗。

在本日的庭审,律师阿维纳斯代表沙团结党、陈忠俊和桑吉达代表彭亨马华,以及诺仄汉代表阿都马南的家属。

控方的另两名代表是副检察司莎米哈和聂哈斯丽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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