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国内首宗触犯告密者法令被控案!

马来西亚教育服务中心(EMGS)副主任瓦菲因为遭职员,向反贪污委员会告发涉贪后,涉嫌对该职员采取行动后,今日在地庭面控,不过他否认有罪。

现年35岁的被告瓦菲被控在1月9日于EMGS 办事处,教唆该机构主席拿督阿都拉曼签署开除沙希鲁丁的文件,因而抵触2010年告密者法令第10(3)(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0(6)条文下被判刑。

罪成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5年,或两者兼施。

反贪会主控官莫哈末阿菲夫副检察司向法官阿兹曼建议被告,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提出向法庭呈交护照、前往邻近反贪会办事处报到,以及不可骚扰证人的附加条件。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西蒂莎拉却指出,被告配合当局调查且在今年7月因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时,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因此她建议法官给予同样的保释金数额。

结果,法官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条件是不可骚扰控方证人以及需前往反贪会办事处报到,并谕令案件在10月2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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