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4日讯)雀巢制造(大马)有限公司改口承认两项排放含量超标的工业废水控罪,地庭宣判共罚款9万令吉。

上述公司在此案中是接传票人,法官罗菲雅在该公司的卫生及安全主管阿鲁南(47岁)代表该公司改口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罗菲雅在判词中说,在研究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法庭决定判以罚款,理由是污染环境是有损公众利益的严重案件。

根据第一项控状,该公司被控排放5种含量超标的工业废水至内陆水域,这5种废水的生化需氧量(BOD5)含量、悬浮固体含量、铁含量,油脂含量,以及颜色含量超标。

该公司因此被控抵触2009年环境素质条例(工业废水)第11(1)(b)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2条文下判刑。

根据第2项控状,该公司被控排放含超标的化学需氧量(COD)至内陆水域。

雀巢制造(大马)有限公司被控于去年5月21日上午10时10分至下午1时,在莎阿南的工厂犯下上述两项罪行。

一旦上述两项控罪罪成,最高刑罚为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该公司在第一项控状下遭罚款5万令吉,第2项控状下罚款4万令吉。

雀巢制造(大马)有限公司代表律师拉奥代为求情时,以该公司入驻我国超过100年以来首犯为由,要求法庭予以轻判。

来自雪兰莪州环境局主控官诺法组拉说,排放含量超标工业废水是严重及涉及公众利益的罪行,因此要求法庭判以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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