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在宪报上颁布2020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条例(冠病检测费用)(修正)(2号),规定雇主必须承担外劳强制进行冠病检测的费用,违反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宪报指出,这项修正条例即日起生效。政府在此条例的第3规则(Peraturan 3)中加入次规则,即若雇主所聘请的外劳被执法官员指示进行冠病筛检,雇主可选择让外劳在任何政府医院或任何由政府管理的地点进行冠病检测,雇主须承担检测费用。

宪报指出,此条例也加入第6规则,即任何违反第3规则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被判入狱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以及第7规则,即任何在第3规则下拖欠的费用,能够以必须缴付给政府的民事债务(Hutang Sivil)索回。

“任何在第6规则下被定罪者,在第3规则下所拖欠和必须交付的费用,能以必须缴付给政府的民事债务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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