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5日讯)马六甲鸡场街一家饮食店,因张挂约18张毛泽东肖像而被检举,华裔女负责人被带返警局录供后获释,店铺今天照常营业。

甲州警方刑事调查组主任苏克里表示,警方是于本月3日约下午1时,扣留上述51岁的华裔女子(相信是店主),后者在录取口供后,昨日已获口头保释。

“警方是在接获公众提供的情报后,采取有关行动,警方发现有关饮食店内张挂着10多张毛泽东的肖像,随后充公有关物品。至今,警方暂未接获其他相关的投报。”

他说,警方将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第47条文及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蓄意导致公众恐慌及破坏社会安宁),展开调查。

本报记者今日前往上述被取缔的饮食店,店铺仍然开门营业,惟女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

槟城两家餐厅因贴有共产党元素和毛泽东漫画肖像的墙纸,于上星期在网上引起议论后,惊动警方到场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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