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警方指出,去年3月18日起落实第一阶段行动管制令至今,有超过8万2000人因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而接罚单,若民众不满接罚单、不愿缴付和不认为有罪,有权在法庭辩护和上诉。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导,武吉阿曼内部安全及公共秩序局总监拿督斯里阿都拉欣说,民众在接罚单后,需在两个星期内到卫生部办事处缴付罚款,否则需要上法庭。

他说,当民众被控上法庭,他们可针对有关罚单提出上诉,并出示相关证据以示清白。
他说,近期有不少民众因接获罚单而感到不满,在社交网络发布贴文声称他们无理接获罚单,有关行为似乎指控是执法人员的错。

他说,与其在社交网络进行指控,民众大可将有关事件带上法庭,出示证据和解释,一切交由法官裁决民众是否要缴付罚款。

“警方负责进行巡视和监督,确保民众遵守指令,若副检察司认为民众无罪,他们会将相关案件列入无进一步行动(NFA),警方没有权力取消相关罚单。”

对于有民众指控执法人员随意开罚单的行为,阿都拉欣坦言,有部分执法人员可能无法及时接获有关国家安全理事会公布的标准作业程序,而出现误差。

他说,目前逾10万名警察参与防疫标准作业程序的行动,并指当中超过3万名警官及警员有权开罚单。

“我们不否认每个人的理解能力不一样,因此产生一些问题,所以在警方会议中,我们要求各地警区主任亲自下场,向执勤警察传达正确的标准作业程序。”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