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月6日讯:政府入禀法庭寻求撤销一起诉讼案,该案为7大马女公民要求法庭裁定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继承大马国籍。不过,吉隆坡高庭驳回这项撤销案。

吉隆坡高庭今早判决,维持”家庭前缘”(Family Frontiers)主席苏丽肯佩(Suri Kempe)和另外6名母亲的诉讼案。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达尔(Akhtar Tahir)裁决时直指,“这不是轻佻而是重要的课题。”

他说明,此案涉及原诉人孩子公民权的重要课题,而且攸关大马籍母亲是否受到公民权法律歧视。

因此,他说,法庭必须充分聆审此案,聆听政府的说辞。

法庭择定在6月30日聆听原诉人的陈词。

允许另纳入二答辩方

此外,阿达尔今天也允许原诉人,另外把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和国家注册局总监加入答辩方。

事后,苏丽肯佩在庭外向媒体表示,”家庭前缘”组织和6名母亲对本次裁决感到满意。

“我们感到振奋,大马女性对此课题的心声,终于可以在法庭上让人听见。我们期待法庭审理此案的那一天。”

除了苏丽肯佩外,现场另有四名原诉人在场。

二行动党议员前妇女部副部长杨巧双和前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也到场支持。

之前,内政部副部长依斯迈12月3日在国会询答时指出,为避免不同国籍的父母所生的孩子拥有双重国籍,大马政府基于国安理由,仅能允许海外出生的孩子依父亲身份获得公民权。

根据现有法律,小孩在海外出生,若父亲为大马公民,则可以依据《联邦宪法》第14条文,自动获得大马国籍。

不过,若是母亲为大马公民,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法自动获得公民权,须依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申请公民权。惟申请程序繁冗,且不保证获批,一直为民间团体诟病。(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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