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散播假新闻,一律捉!

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克里沙尼说,警方从今年3月12日至今,援引2021年紧急(基本权力)(第2号)条例第4(1)条文,开档调查21宗案件,并逮捕10名涉嫌散播新冠肺炎或紧急状态假新闻的人士。

他今日发文告说,政府早前宪报上述条例,是为了严打有关新冠肺炎或紧急状态的虚假新闻,而有关条例赋予警方和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权力,逮捕那些在社交网络散播假新闻的人士或组织。

他说,最新一宗的逮捕行动是在马六甲中部;所有案件由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检控及法律组(D5)负责调查。

他说,落网的10人中,3人已被控上庭,剩余的7人则获得保释外出,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他说,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他最后促请公众小心谨慎,切勿散播任何不实消息,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否则将受到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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