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星洲讯)3天前引发争议的以直升机由隆市飞往怡保大草场打包“Nasi Ganja”事件,直升机机主声称,他具备有关该次飞行的一切合法文件,他会配合警方的调查。

机主莫哈末拉菲仄古告诉网媒《今日自由大马》,“我没什么可说的,这只是一个‘快速领取’(quick pick-up)的行为,我已让代表律师来处理此事,我们将给予警方充分的合作。”

亦是吉隆坡─瓜拉雪兰莪高速大道(LATAR)执行董事的他说,他在社交媒体上发现一架Bell 505直升机打包“大麻饭”的故事,才发现自己成了焦点。

载医护员执行任务回返打包饭

一位资深飞行员透露,业界传出有关直升机已租给Systematic Air Services 公司(SAS),在事发时甫协助运送医务人员到丹绒红毛丹(Tanjung Rambutan),以便医务人员前往内陆地区为原住民接种疫苗。

“据我们所知,SAS已取得合约,并在过去一个月左右内展开这项工作;根据他们的说法,直升机是在执行任务回程途中,在怡保打包这36包扁担饭。”

他说,只要取得当地航空管制员同意,直升机可以在任何地方降落,前提是不存在任何安全威胁,这是行业内一般做法,而他本身在执行其他任务的过程中,曾“数十次”降落在怡保大草场,以载送设备或乘客。

“坦白说,我不确定此事为何引起关注,因为只要航空管制员给飞行员许可,他们的做法是完全合法的;相关公司显然持跨州批准信函,因为政府与他们签订了有关于运送疫苗的合约。”

SAS:非职员打包饭

不过SAS首席执行员依达阿多拉依斯迈却发声明指出,该公司的职员没有涉及这次的乘直升机打包食物事件当中。

他说,目前该直升机与他们的公司的确有租赁合约,但该次飞行却是由直升机机主与他的乘客,从梳邦机场与怡保的来回航程。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米奥法立早前证实,上述直升机于上周五(23日)早上9时55分,降落在怡保大草场,警方事后援引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342法令)调查相关人士和公司是否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

他说,警方也向怡保民航管理局查证,该直升机只获准降落在怡保苏丹阿斯兰沙国际机场,并非在怡保大草场。

网民纷纷质疑,在行动受限情况下,该飞行是否获得相关机构的授权。

资深飞行员:没封锁空域不触法

此外,一位经营直升机服务公司的资深飞行员认为,基于空域没有封锁,因此以上飞行不太可能违反封锁规则。只要操作员获得马来西亚民航管理局批准这次飞行、警方及国际贸易及工业部(MITI)的批准信函,那么这跨州飞行就是合法的。

他说,一位飞行员不会在没有所有必要文件的情况下飞行,因为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后果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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