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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6日讯)法律专家指出,即使土团党总裁丹斯里慕尤丁目前只是一名看守首相,但依然拥有首相的行政权力。

他们指出,尽管看守首相在这期间不该做出重大政策决定,但这只是惯例,而不是具有约束力的规定。

今午,国家王宫总管拿督阿末法迪尔发表文告时说,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已接受慕尤丁和内阁整体的辞职信,而陛下也同意让慕尤丁担任“看守首相”,直至遴选出新任首相。

根据宪法律师梁信友(New Sin Yew)的说法,看守首相的职位赋予慕尤丁与他担任第8任首相时的相同权力和权限。

梁信友接受《Malay Mail》访问时解释,这是因为联邦宪法并没把首相或看守首相区分开来。

“你要么就是第8任首相,要么你不是,没有灰色地带。

“首相和看守首相之间,本质上并没差别。除非后者(看守首相)受公约约束,不能做出任何重大决定,也就是重大政策的决定。”

他说,我国必须有看守首相,以确保政府事务每天都继续运作。

目前这个安排与2020年2月的政变相似,那时的时任首相敦马哈迪辞职,成为看守首相。就在马哈迪辞职一周后,慕尤丁在3月1日受委为首相。因此,看守首相这个职位,是没有明确时限的。

“但也不该拖延这个时限,肯定不会拖到第15届大选,只能是直到新首相上位为止。”

他说,国会议员如今要达到共识,并在他们当中决定谁来出任第9任首相,要么通过“信任与供应协议”(confidence and supply agreement),或者“团结政府”。

另一名宪法律师启慧怡(译音,Kee Hui Yee)指出,联邦宪法里根本不存在“看守首相”这词汇,并指这是非正式的名词。

尽管如此,她指出,一般做法是看守首相不会推行任何重大的新政策,或代表国家签署任何重大的条约。

“他的角色就是维持现状,并确保公共服务领域继续运作。”

此前,慕尤丁说,他会遵照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谕令,尽责担任看守首相。

他说,看守首相的责任与权力,自然比他在位的时候受到限制。

“例如,现在我不能签一张价值10亿令吉的支票了。我必须请示和听从总检察长的劝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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