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7日马新社讯)蓝色德士公司(Big Blue)创办人拿督三苏巴林今日被控上地庭面对3项贪污罪控,惟他否认有罪。

现年55岁的三苏巴林在法官罗兹拉面前聆听所有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法庭择定此案在10月8日重新过堂,并允许被告以4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被告也需每月前往雪州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第一和第二项控状指出,三苏巴林向阿兹占莫哈末亚欣索取5000令吉和3万5000令吉,以解决后者在上诉庭的案件。

他被控于今年3月3日及7日,分别在万宜新镇Suntracks工业路及士毛月加影科技城Hill Park作出上述罪行。

根据第三项控状,三苏巴林于今年3月10日在莎阿南武吉日落洞U8区,为相同目的向阿兹占莫哈末亚欣收取3万5000令吉。

上述3项罪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a)(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的主控官是反贪会的副检察司法德里,三苏巴林的代表律师则是拿督沙哈鲁丁、莫哈末诺阿兹法及扎丽娜。

较早前,鉴于被告今天现身法庭,法官罗兹拉撤销在8月25日发出的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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