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政府将胥视情况研究选区划分事宜,包括重新研究或修改法律至少已相隔8年。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说,联邦宪法第113条款赋权选举委员会,重新研究每个选区的划分。

他说,根据宪法113条款的第(6)章,选区划分一共分为3个单位,即马来半岛各州(包括3个联邦直辖区),还有沙巴与砂拉越。

“如果这与宪法第113条款的第(2)章相关,则选委会可以展开重新划分选区的研究工作,即在之前选区划分结束后相隔起码8年的时间。

“不过,一旦选委会展开这项工作,则必须在2年内完成。”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针对民主行动党亚沙区国会议员谢琪清的提问作答。

旺朱乃迪说,这意味着,砂拉越的8年时限将在2023年届满,沙巴和马来半岛则分别落在2025和2026年。

他说,选区划分也牵涉到修改法令,一旦修宪,则选委会必须在修法生效的2年内展开重新划分选区的研究事宜,包括可增减议席,或划分新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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