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国会下议院昨日通过《2021年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法案》,包括设定更为严格的监禁和罚款数额,以更有效打击滥捕野生动物犯罪活动。

能源及天然资源部长达基尤丁昨日下午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这项修订法案二读。

他说明,这也是《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716法令)制定十年后,首次进行修订。

“716法令实施十年后,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Perhilitan)鉴定了多项需要改进的事项,特别是执法方面。”

这项修订案一共有63项修订、废除7项条文和增加5项新条文。

其中,修订案建议,在非法猎捕“全面受保护野生动物”(hidupan liar yang dilindungi sepenuhnya)条文中,把最高罚款从50万令吉调高至100万令吉,并把最高监禁从10年改为15年。

加重刑罚惩戒犯罪者

达基尤丁说明,马来亚虎、黑豹、猎豹、鬣羚、印度野牛等等都属于全面受保护等级的野生动物。

他指出,加重刑罚是为了预防和教训猎捕野生动物的罪犯。

此外,达基尤丁解释,这项修订案是为了统一和加强法令里的监禁期限和罚款数额,包括制定三年以上的监禁期限,以便这些罪行可以列为“可逮捕的罪行”类别。

他说,目前有关野生动物活动的罪犯只需坐牢六个月至两年。

法律跟不上科技发展

达基尤丁也指出,现有法律所涵盖的范围,已经不符合现代科技的发展,包括没有立法对付在网络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人士。

这项修订案一共获得22名国会议员参与辩论,其中很多议员表示支持和赞同,因为这是该法令生效十年以来第一次根据社会变迁而修订。

下议院最终在昨日傍晚大约6点20分,以声浪表决通过这项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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