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日讯)被控违反有条件行动限制令(CMCO)标准作业程序(SOP)的本地艺人妮洛花与夫婿莫哈末哈里斯,今日在推事庭获释但不表示无罪(假释)。

推事莫哈末菲道鲁斯是在主控官诺阿兹莎副检察司告知,总检察署已考量妮洛花与夫婿所提呈的陈情书后,而判如上述。

法庭择定于本月21日正式宣判这对夫妇无罪释放。

诺阿兹莎说:“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已考量上述的陈情书,我要求这两宗案件先获假释,以对这两名接传票人采取其他的行动。”

妮洛花与莫哈末哈里斯是在10月21日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以要求撤回他们违反条限令SOP的控状。

这对夫妇的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稍后受询时对记者指出,控方今天撤回所有的控状,也就是莫哈末哈里斯两项,以及妮洛花一项。

“今天或明天将会进入开出罚单的程序,我们会在12月21日回来(法庭),以让假释成为无罪释放。

“我们很高兴,尽管这3项控状都有得打,或许以简单的方法就可胜诉,但它会花时间,妮洛花现在有孕在身,我们不适合办理这宗官司。”

这对夫妻的的另两名律师是哈烈斯和兰扎尼。

现年32岁的妮洛花与26岁夫婿是在今年5月20日面控,惟否认有罪,法庭允许两夫妇各以5000与1万令吉,另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又名PU Riz的莫哈末哈里斯违反2项条限令SOP,即在今年5月2日进入位于汝来第三工业区的Naeem地毯私人有限公司前,没有扫描MySejhatera或手写签到,也没有戴口罩。

至于妮洛花则同样被控于上述日期和地点,没有扫描MySejahtera或手写签到,双双因而抵触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条例第19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入狱长达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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