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马新社讯)以钉子打包食物的方式近日掀起热潮,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医生今日警告,使用钉子、订书钉或类似的危险物质打包食物的商家,可被控上法庭,以及一旦罪成,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诺希山说,如果上述的危险物质在食物中发现,将罪加一等。

“根据1983年食品法令第13条文,若任何人所准备或售卖的任何食物内含危害健康的物质,属于犯罪行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他今日发文告说,卫生部知悉近日在社交媒体上疯传的使用钉子打包食物的课题,以及有人担心以这种不安全方式打包食物的风潮,将带来危险。

诺希山指出,该部在2019至2021年通过食品安全及品质组所展开的监督显示,在546件经分析的食物样本中,有19件(3.5%)被石子、塑料、沙子、毛发、昆虫和蛔虫等物质污染。

他说,当局已援引食品法令和其底下的条例对涉事的商家采取执法行动。

他提到,他们于2021年检查全国的4万5361个食肆,其中的697个或1.5%因违反各项规定,而被勒令关闭。

他说,卫生部劝请商家不要使用钉子、订书钉和类似的危险物质打包食物,因为如果这些物质掺入食物中并被消费者误食,将导致严重的伤害。

“与此同时,公众尤其是家长也务必在孩子进食前,先检查食物。”

诺希山说,商家也受促使用更安全的方式打包食物,使用钉子、订书钉或其他危险物质打包食物之举不应发生,因为一直以来都有着各种安全和有效的打包食物良好方式。

如果消费者发现食物是以钉子、订书钉和类似的物质打包,以及其他食安课题,可联系邻近的州卫生局或县卫生署、网站http://moh.spab.gov.my,或食安组面子书www.facebook.com/bkkm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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