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马新社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寻求恢复他状告大马回教银行(AmBank Islamic Bhd ),以及另两造疏忽管理其银行账户的诉讼所提出的上诉,今日在上诉庭以失败告终。

以拿督雅谷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纳吉的上诉,以及谕令他支付4万令吉堂费予大马回教银行和大马银行集团(AMMB),以及前客户关系经理余金萍(译音)3万5000令吉。

上述3造为本上诉的答辩人。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哈德哈丽雅和拿督阿末再迪。

雅谷在线上发表裁决时说,纳吉在SRC案中所面对的刑事指控,并不是由大马回教银行、大马银行集团和余金萍造成。

“这关乎总检察长作为检察官的专有或不受限制的自由裁量权,以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刑事法典和反洗黑钱法令下提出刑事指控。”

他提到,在纳吉民事诉讼和其SRC刑事案中的课题大同小异,近乎是完全一样。

他指出,法庭认为,纳吉寻求继续推进他的民事诉讼,旨在破坏高庭和上诉庭在SRC刑事案中的刑事程序和结论。

余金萍是纳吉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审讯的其中一名控方证人。

高庭法官拿督纳兹兰于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在SRC案中罪名成立,处以12年监禁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上诉庭在去年12月8日维持高庭裁决,纳吉已就其定罪和刑罚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高庭也在2020年7月撤销他提告大马银行和余金萍的诉讼,他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他在诉讼中声称,大马银行和余金萍疏忽管理其银行账号,将它们泄露给在逃商人刘特佐。

雅谷指出,纳吉提出这宗民事诉讼并非是为寻求赔偿,而只是要对其SRC案已在刑事法庭面前所发生及完成的事,进行“间接攻击”(collateral attack)。

间接攻击是指兴讼挑战另一宗案件的判决。

雅谷指出,他同意答辩人律师的陈词,也就是如果民事法庭可宣判任何的刑事不法行为清白或司法救济,这将干涉刑事庭的权限范围,进而让司法行政陷入混乱。

他说,由民事庭和刑事庭裁断同一课题并不是正确之举。

“需要注意的是,上诉人(纳吉)的这些刑事指控已在高庭定罪,以及上诉人也已提出上诉,而上诉庭维持高庭的结论和裁决。”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他将把此事带上联邦法院。

余金萍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古迪尔,银行的律师是熊新敏和本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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