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马新社讯)反贪污委员会一名高级执法人员监守自盗694万美元(约2904万令吉)证物的罪名成立,被地庭判处监禁3年和鞭笞2下。

反贪会此前证实,其3名官员已被捕,助查大马对外情报组织(MEIO)前总监拿督哈萨娜被扣押的证物遭盗窃一案。

2021年4月12日,高庭裁定哈萨娜失信大马政府1210万美元(约5040万令吉)资金案当庭释放,但不代表无罪。

根据交替控状,沙鲁尼占被控在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4月9日期间,在反贪污委员会布城总部的调查组特别行动小组主任办公室,挪用总值694万美元的证物。

被告因而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财物)下被控,一旦罪成,监禁不少于6个月或最高5年,以及鞭笞和罚款。

法官在宣判指出,希望本案的判刑能让被告吸取教训,不会重蹈覆辙。

苏扎娜也谕令,使用挪用资金购买的资产一律充公归大马政府所有,即一枚Hublot Big Bang名表、一辆四轮驱动车、一辆本田思域轿车、一辆马赛迪轿车、2辆杜卡迪(Ducati)重型摩托、一间两层半洋房、彭亨而连突的两块土地,以及8700令吉现金。

遭充公的资产也包括407万美元和160万令吉现金。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