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朝野国会议员今日一致同意,有关禁止议员跳槽的联邦宪法第10条文修正,须先提交特别遴选委员会研究,然后才在下次国会特别会议提呈。

根据马新社报导,朝野议员在今日召开的国会特别会议中提到,宪法第10(3)(a)条文过于广泛,必须针对跳槽问题作出特定限制。

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指出,反对党同意有关宪法修正必须更详细,避免被某一方滥用,同时必须尊重宪法基本原则、自由及民主制度,以及宪法赋予的发言权及结社自由。

“我们要求再完善第10(3)(a)条文,以便修正法案专注在背叛及跳党问题。”

他在辩论2022年宪法(修正)(第 3 号)法案时建议,在下次召开国会特别会议时一并提呈修宪法案二读及反跳槽法案。

此外,行动党秘书长兼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认为,第10(3)条文修正过于广泛,若不谨慎是相当危险,因为它允许未来的在朝政党制定其他法令控制或限制国会议员。

“因此,必须先寻求共识,而提交特委会是最佳方法,以便置入更具体字眼,确保有关限制只针对跳党而已,而非其他事项。”

他建议给予特委会一个月时间,深入研究宪法修正案内容,并在5月杪特别会议中提呈,确保在来届全国大选前有反跳槽法令,恢复人民对国家民主的信心。

他说,行动党推荐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代表出任特委会成员。

土团党主席兼巴莪国会议员丹斯里慕尤丁则指出,在修宪法案通过前必须慎重考虑及研究议员所提出的每项论点,因为该法案将超越宪法所保障议员的自由。

他促请政府重新研究“跳槽”定义,若议员被党开除或因特定理由退党就被视为跳槽及须悬空议席,他将无法苟同。

他建议重新检讨1966年社团法令第18C条文,让受反跳槽法令影响的议员在悬空议席前可以在法庭提出诉讼。

另外,前首相兼浮罗交怡国会议员敦马哈迪建议,反跳槽法令必须只限制国会议员、上议员及州议员,确保人民结社自由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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