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外交部前部长丹斯里赛哈密指出,若政府确保遵守国际规范,那么我国发出本身的难民证计划有望可实现。

他告诉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举措。我们必须确保我们遵守国际规范。”

他也建议政府继续与联合国及其管辖机构就此事合作,因为大马自独立以来一直支持联合国属下机构的多边体系。

据报道,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在今年4月29日指政府计划通过负责此事的机构,发出本身的难民证。

他指难民能否留在我国理应取决于大马政府的决定,难民登记事务也应由大马政府自身机构负责,即国民登记局,而非通过其他机构在我国办理。

韩沙再努丁也表明政府不承认罗兴亚族无证移民的难民身分,并将重新检讨联合国难民署(UNHCR)发出难民证予国内罗兴亚难民的措施。

他指出,大马并非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议定书》缔约国,因此没有既定的管理难民地位和权利的法律或行政框架。

他说,目前唯有国民登记局(JPN)有资格为任何人登记在大马合法居住。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