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盖25日马新社讯)今年1月至5月,全国共有5万5000宗车主允许无驾照者驾驶其车子违规案例。

陆路交通局(策划及执法)副总监艾迪费里指出,该局遗憾一些人士继续允许无驾照者开车而没考虑到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危及风险。

“根据路交局最新观察和分析,过去4年,车主对此事的态度和责任没有重大改变。这可清楚看到,从2019年1月到今年5月,有34万7300名车主允许无驾照者开其车子。”

他在基惹陆交局执法站巡视商业车辆联合行动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艾迪费里指出,大部分案例涉及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他们出于各种不合理原因允许没驾照孩子开车。

因此,他提醒公众认真看待此事,因为违规车主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1)条文下被检控,可面对罚款不少过300令吉及不超过3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说,该局也能采取更严厉行动对付车主,即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4(1)条文扣押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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