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高庭今日裁决,被控刑事诽谤的砂拉越报告主编克莱尔过早提出交由联邦法院定夺宪法课题的申请。

法官莫哈末再尼指出,他不会考虑这项向联邦法院提交两道法律问题的申请,是否有依据。

克莱尔去年9月在瓜拉登嘉楼推事庭被控通过《砂拉越报告:一马公司内幕揭秘》一书,发表含诽谤意味的言论,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她是在缺庭的情况下被控,推事庭也已向她发出逮捕令。

克莱尔过后要求将此案由瓜登推事庭移交吉隆坡高庭审理,以及原定在今年3月29日聆听此申请。

不过,高庭随后择定于今年12月12日聆审移交案件的申请,以先让克莱尔提出交由联邦法院定夺两道法律问题的申请。

这两道问题是,对于联邦宪法第10(1)(a)、10(2)(a)、162(1)、162(6)和162(7)条款,刑事法典第499和500条文是否符合宪法,以及可在刑事诉讼中执行。若第499和500条文无法符合宪法第162(1)条款,法庭则被赋权废除该条文。

莫哈末再尼在发表裁决时指示先聆审移交案件的申请,以及一旦克莱尔的案件移交高庭审理,她届时可申请向联邦法院提出这两道问题。

“法庭还未裁决是否批准将此案移交吉隆坡高庭审理。

“简单来说,申请人的申请还在中转阶段。我认为,若有关诉讼已在高庭登记,这时才可应用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84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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