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案终审期间,多日现身法庭的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其面对的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舞弊案,也将于两周后的9月1日下判。

本案下判日原定为7月7日,然而在7月1日办理案件管理后,吉隆坡高庭宣布将下判日改至9月1日,原因不详。

现年70岁的罗斯玛在本案面对3项控罪,她被控在2018年11月15日,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向后者分别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的控状。

控状指出,她是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理扎索贿和收贿,作为协助向日拔控股与教育部进行直接谈判,取得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合约的酬劳,该合约价值12亿5000万令吉。

她被指于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在吉隆坡双威太子广场的一家咖啡馆、她位于大使花园的住所,以及在布城首相官邸犯罪。

她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最高监禁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本案于2020年2月开审,承审法官为莫哈末纳兹兰,高庭于2021年2月18日宣判3项控状表罪成立。

罗斯玛曾两度申请撤案,均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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