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总检察署及法律事务局(BHEUU)将重新研究1967年报穷法令(360号法令)以修正4项条款,特别是关乎对民众的影响。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祖乃迪说,政府部门包括财政部、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隶属首相署的经济策划单位,将与利益相关者包括微型企业商议上述修正建议,再向内阁提呈备忘录寻求通过。

他今日发文告说,大马报穷局昨日提出上述修正建议,以利破产财产的行政程序,还有协助破产的人士尽速脱离穷籍。

他说,上述建议包括修正360号法令的第33C条款,即关于自动脱离穷籍,以协助更多破产人士在3年后自动除名。

其他建议包括制定债权人提交欠债证明表格的限期,以加速脱离穷籍或撤销破产令的程序。

此外,他说,报穷局也建议废除债权人首次会议,债权人会议只需根据需要和债权人的要求下展开,以避免任何疏失,接下来则可计划帮助破产人士脱离穷籍。

旺祖乃迪说,该局也建议透过远程通讯新科技处理报穷的行政事宜,从而协助破产人士与该局透过数码或线上交涉,简化报穷的行政工作。

他说,360号法案最后一次修正是在2017年,所作出的8项修正也已于该年的10月6日生效。

他说,只有一项修正是追溯性的生效,即修正法令的第33B(2A)条文,无需债权人反对下脱离穷籍,至于其他修正条例则属于预期性,旨在平衡债权人于破产人士的利益。

他说,尽管已登记的破产数据呈下降趋势,即从去年7月的6554宗降至今年7月的3604宗,但该局必须深入研究,包括债权人入禀的破产个案导因,以便能改善360号法令提升破产个案的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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