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巫统前最高理事拿督洛曼涉嫌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冒犯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和政府的贴文,而于今日在地庭面对两项控罪。

洛曼被指通过面子书户名“Lokman Noor Adam Official”犯下上述罪行,意图伤害他人感受。

首控状指出,接传票人于2022年8月20日晚上11时16分发布针对首相的贴文,以及该贴文随后于同年8月24日早上8时15分在武吉免登同善路的一栋公寓被读取。

根据次控状,洛曼于2022年8月22日晚上10时28分发布针对政府的贴文,以及相关贴文于同年8月23日早上11时30分在冼都路的一家餐馆被读取。

洛曼的两项控状皆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以及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长达一年,或两者兼施,以及如果在罪成后重犯,则每天罚款1000令吉。

主控官娜迪雅副检察司建议以每项控状1万5000令吉让接传票人保外,以及附加条件是洛曼不得在社媒平台就此案发表任何声明或评论。

洛曼的辩护律师罗根艾斯甘达要求每项控状的保金定在2000令吉,理由是其当事人育有11名还在求学的孩子,以及他目前是一名沙爹卖家,收入不固定。

“他也曾在2008至2013年担任巫青团执委,以及备受家人和社会尊敬。”

法官诺哈斯妮雅批准洛曼以每项控状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以及谕令他不得在任何社媒就此案发言。

案件择定于9月26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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