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市15日讯)槟州元首敦阿末弗兹同意禠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拿督斯里乌达玛(D.U.P.N)勋衔,即日起生效。

槟州政府副秘书(发展事务)拿督扎古安指出,纳吉是在2009年受封拿督斯里乌达玛勋衔。

他今日发文告说,联邦法院在8月23日宣判维持高庭对纳吉数项指控的定罪及判刑。

“根据纳吉被判定罪及施予刑罚,他受赐封的拿督斯里乌达玛勋衔从9月15日起被褫夺。”  

扎古安指出,褫夺勋衔之举符合槟州宪法第6及第8条款,以及2011年州授勋法规第18条例赋予槟州元首的权力。

雪兰莪州苏丹沙拉胡丁殿下在本月12日褫夺纳吉在2004年获苏丹赐封的第一级S.P.M.S拿督斯里勋衔,以及在1992年受封的第二级D.P.M.S拿督勋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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