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地庭在今年9月宣判候任京那巴登岸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以及其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洁蒂贪污和串谋的表面罪名成立,他们随后提出的检讨表罪裁决申请,今日在高庭遇挫。

司法专员拿督阿兹哈阿都哈密批准主控官刘锦豪(译音)副检察司,就这对夫妇的检讨申请,所提出的初步反对。

法官说:“在研究各方的陈词后,我认同答辩人(控方)的陈词。因此,批准初步反对,以及驳回两名申请人(邦莫达和芝芝)的申请通知书。”

刘锦豪在之前的庭审中说,控方提出初步反对的理由是,这一申请不应通过申请通知书(notis usul)的方式提出。

他指出,此方式违反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5和36条文,并与刑事程序法典第325和326条文同读。

另外,邦莫达和芝芝的律师拿督古马然德兰告诉记者,其当事人将就本日的裁决提出上诉。

现年63岁的邦莫达和44岁的芝芝在9月19日分别入禀检讨申请,包括要求高庭调阅地庭的审讯记录。

他们要求高庭撤销地庭在9月2日判他们表罪成立的裁决,理由是承审地庭法官犯下法律和事实错误,即裁决控方成功证明申请人收取两名投资经纪的贿金,而这两名经纪也是本案的重要证人。

地庭早前已择定于2023年1月3日及1月9至13日,传召邦莫达和芝芝出庭自辩。

邦莫达在2019年5月3日面对2项指控,也就是收贿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以作为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有限公司(Felcra),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单位的报酬。

时任Felcra非执行主席邦莫达被指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5时之间,在大众银行的美拉华蒂花园分行,通过芝芝向大众信托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贿。

另一项控状指出,邦莫达于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点出于同样目的,通过芝芝的名义向信托单位顾问诺海里收取33万7500令吉贿金。

芝芝面对3项在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与丈夫串谋犯罪的控状。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