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市19日讯)高庭今天择定于1月20日裁决,有关悬空州议席的槟州宪法第14A条款是否适用于4名前希盟州议员。

根据马新社报导,司法专员阿兹占聆听4名州议员的代表律师仄丹,以及槟州议会和议长拿督刘子健的律师苏仁德拉的双方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

“不过,双方有权在下判日之前联系我以增添书面陈词。”

阿兹占也谕令双方在已择定的日期出庭聆听判决。

仄丹在陈词说,槟州宪法第14A条款不合法,因为与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不一致。

“我的两名当事人被开除党籍,另2人还留在党内,因此槟州宪法第14A条款不适用。”

他指出,在2018年第14届大选,4名州议员所在的希盟未注册为政党联盟。

不过,苏仁德拉说,联邦法院已裁决,州议员有权制定法令以定夺其议员资格。

“联邦法院也裁定,槟州宪法第14A条款有效,因为该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一致。”

州宪法第14A条款阐明,一名州议员中选后,一旦退党、被开除或被终止党籍,其议席将被悬空。

上周五,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驳回4名州议员挑战槟州反跳槽法合法性的准令申请。

4名州议员即祖基菲里(双溪亚齐)、阿菲夫(诗布朗再也)、卡立梅达(峇淡)和佐基菲里(直落巴亨)于2020年入禀3份传讯令状(writ of summons),挑战槟州议会和议长于2020年10月提呈悬空他们的4个州席,并重新举行选举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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