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9日电:近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原副总经理徐宝义接受审查调查,而此前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因此,徐宝义成为外界关注、全会闭幕后落马的首个“粮老虎”。

1月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了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徐宝义为首的“靠粮吃粮”贪腐行为浮出水面,涉及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和福建等地的粮食和粮储行政部门,以及广西、安徽、陕西的国有粮食企业。

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继2021年11月30日之后就该问题第二次通报。粮食储备是国家战略,其购销领域究竟有哪些腐败空间?

中粮科研系统一位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中央层级上,政策性粮食收储、销售、轮换等业务由中储粮负责,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粮食储备的成本由财政支付,发改委制定储备指标,经由行政部门下发至粮食企业进行收储,向最末端的农民收储时,采用“托市收购”的方式,国家制定底价“托市价”,当市场价低于底价时,按照托市价收购,当市场价高于底价时,则按照市场价收购,充分保障农民的利益。

承担粮食储备指标越多,粮食企业就能赚取越多的补贴,这就为指标分配提供寻租空间。比如通报中,山西省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随亭利用职务便利,在涉粮项目合作、粮食储备指标分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400余万元人民币。

还有非法套取差价。通报指出,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新开在收储政策性粮食过程中,伙同或安排他人,违规将先前收购的商品粮、陈粮共计1.15万余吨,转为价格更高的“托市粮”(一般指当年收储的新粮)。

通报中还提及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补贴、违规租用无资质的仓库置放储备粮、混用储备粮专项资金和经营性资金、行政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等问题。

“我们的监管不是缺失,而是不匹配。”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记者,目前的监管落后于腐败问题发生,首要是监管不精准,“粮食流通环节涉及面广”,需要专业性的手段和知识。而出于保密需要,粮食系统无法进行完全的监督。

庄德水说,现在只能提原则性的要求,并且开展对粮食购销领域贪腐的专项治理,用严惩的方式树立起制度威信。未来可以寄望于创新监督方式,进行实时的监管和审计。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则指出体制层面问题,比如中储粮,既是非营利性机构,负责国家的粮食储备,国家给予财政补贴;又是国资委下属企业,某种意义上国资委要对它进行绩效和利润考核。在两种角色中不断游离,就容易产生相关腐败。

毛昭晖建议,就涉粮的管理主体: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粮食管理部门和粮食储备部门,根据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的情况,打通各个监管部门,建立系统化的监督机制。“专项整治针对的是当前腐败的存量,为下阶段中国粮食体制的改革腾出空间,未来则应着眼于建立新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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