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29名印尼公民持伪造及他人大马卡,作为本身的身份证明文件及供在我国打工用途,于昨天在雪州蒲种工业区一带被捕。

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鲁斯林指出,这29人来自苏拉威西、棉兰和亚齐,年龄介于19至70岁,相信已居住在大马长达5至10年。

他说,他们所持有的伪造身份证是用沙巴的地址,调查发现印在卡上的地址并不存在,劣质的假身份证没有安全特征,卡持有者的资料也不在国民登记局的系统内。

他说:“调查发现,所有假身份证从雪州一名不知名的代理,以300令吉购得。”

鲁斯林说,随着接获公众投诉及情报,有关许多外籍人士持假身份证在蒲种工业区工作,当局昨天即展开“快捷行动”(Ops Pintas)。

他说,参与该行动的登记局17名执法官员拦截一辆载有外劳的客货车,并在检查车内14人时发现13张假身份证,其余一张是身份证原件被他人使用。

他表示,执法队在蒲种工业区进行检查,逮捕另外15名使用假身份证的外籍人士。

“若被警方拦下,他们就用假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以及供在我国工作用途。”

这29人从今日起被延扣4天,并因涉嫌使用假证件及他人证件,作为自身的身份证,而在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e)条文之下接受调查。

据悉,一旦被定罪,个人可被判坐牢不超过3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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