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今日裁决,没有证据显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明确指示修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最终审计报告,以让他免除任何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法官莫哈末再尼指出,纳吉只是担心审计报告将被政治化,以及修改报告一事是经过前总审计司丹斯里安比林的判断和同意,并依据第一被告(1MDB前总执行长阿鲁甘达)所提供的文件。

他在判词中说:“如果1MDB管理层在初版的审计报告发布之前给予更多合作,就没必要如此行事。没有证据显示,安比林被迫出席会议或更改审计报告。

“至于被指索取的报酬(gratification),我同意修改报告和疑似的报酬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他说,控方并未确立,被移除或修改的项目将如何致使纳吉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他认为,从初版的报告中所删除的项目,不会致使纳吉承担任何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安比林所阐明的修改有一定的道理,公共账目委员会也知道修改一事,并公开讨论。”

莫哈末再尼指出,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2)条文下的推断并不适用,因为控方无法证明报酬的存在。

他指出,甚至是安比林也确认未接到纳吉的明确指示,以修改或移除审计报告的任何内容。

“没有证据表明,安比林是被迫出席会议或更改审计报告。”

他提到,纳吉有权收到一份审计报告的副本,因为他是时任财政部长和1MDB的利益相关者。

他说,安比林和其中一名控方证人也承认,这是一贯的做法。

谈到1MDB的两份财务报表,法官指出,在安比林提醒纳吉之前,纳吉似乎对此不知情。

他说,负责审计1MDB的安比林,可依据联邦宪法第105条款下的任期保障,独立的履行职责,因此安比林在1957年审计法令下,被赋予大权。

“鉴于此,安比林可独立及无畏无惧不偏不倚的履行职责。所以,让总审计司受到威慑、胁迫或被逼做出任何与其信念或职责相悖的决定,如果有的话,这方面的原因是少之又少。

“他给我的印象是,他不言倦的履行职责,不会甘于接受愚弄。他会回答任何切中要点的问题,并且在需要时不会含糊其辞,他是专业精神的缩影。”

另外,谈到阿鲁甘达,莫哈末再尼指出,阿鲁甘达未试图掩盖围绕1MDB的诡计。

“他是被要求加入拯救该公司,并放弃在海外看似前途无量的事业。众所周知,他因1MDB事务而受到公开诽谤,这也许是不公平的,因为许多问题都是在他任期之前发生。”

他说,在这次审讯中,没有证据表明他(阿鲁甘达) 是同谋或须对影响1MDB的问题负上责任。

“我认为阿鲁甘达已将真相全盘托出,因为他已合法接受盘问,以及谕令向他发出一封盖有法庭印章的保证函,阐明他根据反贪会法令第63(3)条文接受盘问时,已将真相全盘托出。

“此证书将禁止就本案控状所引起的事项,向他提出的所有法律诉讼。阿鲁甘达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至于第二被告(纳吉),法官认为,控方无法提出可靠的证据,以证明如果不经反驳或解释,就可定罪的罪行。

“第二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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