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首相署部长(法律与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自2018年至今年1月,总共接获5519宗有关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792法令)的通报。

她说,其中4713宗案件已处理,3060宗案也被提控上庭。

她指出,与诸如刑事法典等适用于成年普通罪案的法律相比,792法令的制定更有助警方查案,也有助控方检控。

“这是因为,涉及儿童受害者的性侵案件通常具有独特的案件特征,而涉及成年人的案件则不存在这些特征。

“因此,792法令的制定能够为儿童提供更准确和全面的保护。”

阿莎丽娜今天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回答希望联盟文冬国会议员雪芙菈有关792法令落实以来接获通报、提控和案件解决的提问。

雪芙菈也想了解政府遏止儿童性侵案件的规划,以及改善涉及儿童的刑事案件司法体制。

阿莎丽娜说,政府正在修订792法令,改进现有条文的不完善之处。

“792法令第17条文和第18条文关于能力推定和儿童证人证词的规定,也有助于检察官根据792法令对指控定罪。

“该条文基于的原则即儿童在性侵案件中的证词,往往无法得到证据的佐证,因为性犯罪通常是私下发生的。”

此外,阿莎丽娜说,政府也修订2007年儿童证人证词法令(676法令),以便明文规定另一种特别听证机制,即儿童证人可通过录像的形式供证,无需亲自出席审讯。

她说,修正法案也将授权法庭禁止向儿童证人提出不恰当的问题,以确保儿童证人能够更加冷静、顺畅和舒适地作证。

“刑事司法系统针对性侵儿童罪案采取的所有步骤都务必对儿童友好。”

此外,阿莎丽娜稍后在记者会说,修订792法令将能够应对科技发展的新威胁。

“该法令内有关于‘儿童色情物品’(pornografi kanak-kanak),而我们将修改该字眼为‘儿童性虐待物品’。”

她说,政府也将修订该法令第15条文,增添直播儿童色情内容和性勒索的罪行。

“我们建议直播色情内容罪行判处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5万令吉,以及性勒索罪行判处1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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