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控方敦促槟城前首席部长林冠英的律师,勿在陈词时进行人身攻击。

辩方今日在地庭陈词,以申请取得商人嘉纳拉惹与Consortium Zenith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CZCSB)董事拿督扎鲁阿末之间的Whatsapp对话鉴证报告,而这番对话谈及给予林冠英“200万令吉巧克力”贿赂的指控。

不过,林冠英海底隧道贪污案的首席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和林冠英的辩护律师哥宾星,却在陈词程序僵持不下,起因是哥宾星对主控官聂哈斯妮副检察司的角色,提出质疑。

聂哈斯妮同时负责本案和嘉纳拉惹在莎阿南地庭的案件。

另一名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见状,旋即要求哥宾星勿进行人身攻击。

他指出,辩方的陈词必需依据事实和证据,而非对主控官进行人身攻击。

“必需停止对主控官的人身攻击,因为他们是法庭的官员,这将引起媒体不必要的注意。我们(控方)在这里是为执行我们的任务,我们在这里并没有任何的个人利益。”

较早前,哥宾星指出,聂哈斯妮已知道本案的实情。

“也是本案其中一名主控官的聂哈斯妮已知道这笔200万令吉款项不是给林冠英,而是给嘉纳拉惹。他们在调查还在进行时,就已经知道这一事实,为什么他们要掩盖证据?

“他们(控方)仍要强烈反对我们的申请,他们声称不知道嘉纳拉惹在莎阿南的案件,这是假话,这是最高级别的藐视法庭,并充斥谎言。”

旺沙哈鲁丁对这番言论感到遗憾,并强调辩方所申请的文件与林冠英正在审讯的案件无关。

“今天是被告(林冠英)面审,不是嘉纳拉惹或是扎鲁阿末……他们(辩方)必需说服法庭上述文件是相关的,而不是反过来变成我们(控方)的工作。

“这项申请只是其中一个‘钓出信息’的策略,并且是不怀好意,如果批准这项申请,这将为更多不相干的事开了先例。”

法官阿祖拉在聆听双方的陈词后,择定于4月5日裁决是否批准让辩方取得这份对话鉴证报告。

根据现年62岁的林冠英所面对的修改控状,他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光大28楼的槟州首长办公室,利用首长职位收取330万令吉的贿赂,以协助发展商扎鲁阿末的公司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建筑工程合约。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也是民主行动党主席的林冠英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工程合约的酬劳。

林冠英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两家被指与海底隧道工程有关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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