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根据解密的沙巴“六六空难”调查报告,没有证据显示飞机遭破坏、起火或爆炸,导致发生1976年沙巴空难事件。

这份在交通部网站公布的21页完整报告得出结论,空难事故可能是重心位置远远超出机尾限制,当襟翼在最后接近着陆时打开25度及机头爬升时,控制柱超出了前进范围。

报告提到,没有证据证明飞机或其系统在事故前有任何故障,因为飞机是按照批准的维修计划进行维修,也没有证据显示天气状况导致任何事故。

“飞机的装载被发现在飞行中有误,因为重心位置明显偏离飞机规定的尾部限制。从制造商提供的操作信息可看出,当达到前控制柱停止的位置时,重心位置明显地移到重心后限。”

“控制柱向前移动是为了降低飞机机头或防止机头向上移动。如果机头仍向上移动时达到向前的停止位置,那一定会发生失控,因为丧失空速和稳定。”

在1976年6月6日一架由沙巴航空运营的澳洲制造诺曼9M-ATZ型号双引擎小型飞机从纳闽起飞,在接近亚庇国际机场时坠毁,导致时任沙巴首席部长弗亚史蒂夫等11人罹难。

报告提到,很明显机师在操作程序变得相当随意,肯定没有达到专业标准。

“法律有具体规定,每次公共交通飞行前必须准备好载荷表,并留下一份副本在地面台。这一次没有这样执行,而且不清楚这家公司的任何机师是否曾经提出过此事。”

调查队是由时任民航局事故首席调查官奥马沙曼所领导,调查也发现没有按照VVIP航班操作手册的提交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计划。

“很明显操作手册中列出的许多程序并没有被机师采纳。此外,技术日志记录的标准很差,以致该文件毫无意义。”

报告提到,这42岁机师有驾驶同类型飞机执照,而且除了服用名为氯喹的抗疟疾药物外,没有证据证明他受到酒精或药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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