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极乐地方法庭周一判处一名过去3年对现年16岁继女犯下32项性罪行的游泳教练263年监禁,以及鞭笞20下。

在法庭口译员分别于2个不同庭审法官达拉菲里和莫哈末沙比里前宣读所有控罪后,被告认罪并被判刑。

无论如何,法庭下令对36岁被告的刑期同期执行,从被告于4月8日被捕之日算起,共35年。

在刑事法典第376(2)(D)条文下,被告承认强奸其继女的11项控罪,一旦罪名成立,该条文最高可判处 30年监禁和鞭笞。

被告也承认同一法典第377条文下的8项控罪,罪名是在未经受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物品发生性关系。该条文最高可判处30年监禁和鞭笞。

在另外12项控罪中,被告承认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在该条文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笞。

被告还承认在受害者超过16岁后再度强奸对方,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笞。

被告的所有罪行都是在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于其位于马六甲野新的住家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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