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社会保险机构将对在7月1日之后,没为公司及员工登记和缴纳社险的雇主采取行动。

社险机构今日发文告说,随着该机构在5月及6月展开的“漂白月”,协助雇主登记公司及员工,因此,在本月30日前办理的雇主则不会受对付。

文告指出,漂白期一旦结束,则该机构会从7月起展开“追踪行动”(OPS Kesan),并会援引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第4号法令)及2017年就业保险系统法令(第800号法令),对付违例雇主及员工。

“第14次的‘追踪行动’旨在确保所有雇用至少1名员工(无论薪金总数额)的雇主登记公司及员工,如同第4号法令的第4和第5条文,以及第800号法令第14和第16条文所阐明。”

文告说,根据上述两项法令,没登记公司及员工的雇主可罚款及提控上庭,罚款额依例可判处高达5000令吉。

它指出,没缴罚的雇主则会面控,一旦罪成,可判罚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长2年,或两者兼施。

它也说,延迟登记和缴纳社险的雇主,也将被征收迟缴利息(FCLB),从逾期日起的年息高达6%。

它提到,若雇主在”漂白期”仍没登记公司及员工,则社险机构不会妥协,也不会让这些违例的雇主免除执法。

雇主可通过社险自动化综合系统(ASSIST)网站或亲临社险机构办公室,办理上述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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