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5日讯)旅游、艺术及文化部在森美兰州、霹雳州、雪兰莪州、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和布城联邦直辖区展开执法行动,共检查了190家公司及发出18张违例通令 。

旅游部发文告说,当局是援引1992年旅游业法令(482法令),于本月21日至23日在上述5个地区的旅游配套集中销售地点和游客集中的地点,展开上述为期3天的执法行动。

这些地区包括莎阿南城市转型中心(UTC)、巴生港口码头、雪兰莪鹅麦收费站、新街场收费站、国家王宫、敦李孝式路、吉隆坡国际机场、怡保、霹雳宜力休息站、森美兰州大马国际旅游展、芙蓉区周边、波德申收费站、万茂收费站等。

这18张违反482法令的通令,包括:

i)违反第 5(2) 项条文,即业者没有执照(3张通令),最高罚款50万令吉或最高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若持续违例,可附加罚款每天不超过5000令吉。

ii) 违反6(1)(i)(iii)条文,即没使用有执照的导游(10张通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

iii) 违反第21项/第32项条文,即没执照的导游/导游执照已过期(4张通令),罚款介于7000令吉至5万令吉,或最多2至3 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若持续违例,将可每天罚款不超过500令吉

iv) 违反第20项条文,即没使用旅游交通工具(1张通令),最高罚款2万令吉或最高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文告也提到 ,和2022年相比,2023年上半年公众对旅游和朝圣旅游配套涉及的欺诈、犯罪和不遵守旅游部监管下的法令投诉,增加了两倍或85%。

旅游部也和陆路交通局联手取缔 ,充公了一辆违反482法令第20条文的特快巴士。

当局建议民众上网:https://motac.gov.my/semakan 查询相关旅游社是否有注册,以免陷入旅游和朝圣旅游配套骗局。

此外,旅游部也列出名单,向民众揭露一些通过社媒,没有执照出售旅游和朝圣配套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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