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祖基指出,任何在职或已退休公务员没遵守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的指示以出席听证会,在1952年国会(特权及权力)法令(347号法令)之下属蔑视国会的不当行为。

他今日发文告说,公账会的确有权传召任何人出席听证会,或要求他们不时向公账会提呈任何信函、记录或报表,这符合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第77(5)条文。

他说:“在听证会上供证时,任何人士包括在职或已退休公务员是受法律所约束。

“当中包括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88号法令)、1950年证据法令(56号法令)、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709号法令),以及不涉及正在庭审中的事项。”

莫哈末祖基说,公账会主席拿督玛斯艾米雅蒂提出政府建立一项机制,以便所有政府官员及退休官员,包括总监和秘书长遵守公账会指示以出席听证会供证的建议获得关注。

他指出,被传召出席听证会的每一名公职人员,应提供证词、解释或任何所需的资料,他们时刻准备就绪予以配合。

他提到,至于在职政府官员,国会下议院在今年3月21日通过一份“向下议院特别遴选委员会供证:给予公务员的指南”,为他们在向下议院任何特委会包括公账会供证一事,提供讲解及指引。

玛斯艾米雅蒂昨天提醒历任总监及秘书长,出席公账会听证会解释任内领导部门、当局及政府机构的状况,以示负责。

她说,这是为了确保公账会能全面彻查,若这些时任高级官员缺席听证会,将导致公账会报告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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