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转换车道及紧急煞车,轿车司机导致摩托骑士闪避不及而猛撞其轿车案,推事庭周三裁定肇事者坐牢两天,罚款6000令吉,以及吊销驾照5年。

被告林晋宏(音译,26岁)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下被控。他在没有律师代表之下,于推事法丁达雅娜面前,俯首认罪。

法丁达雅娜也指倘若被告未能缴付罚款,则以坐牢3个月代替。

林晋宏被告于上周日上午9时许,在赛布特拉路危险驾驶,在相关的控状下,他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罚款直到1万5000令吉,或驾照被吊销5年。

社交媒体日前疯传上述车祸视频,视频显示林晋宏疑是不满遭摩托骄士谩骂,危险将车驶入中间道并紧急煞车,导致闪避不及的後随摩托猛撞轿车。

警方在接获摩托骄士的投诉後,随即逮捕林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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