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1日马新社讯)在11年前起诉大众银行违反银行户头保密协议的国家养牛公司等4造,昨日上诉得直。

上诉庭批准养牛公司、其执行主席拿督莫哈末沙烈及其两家子公司的上诉,并谕令大众银行支付50万令吉堂费。

法官拿督南达峇兰在发表三司的一致裁决时说,此案存在对证据的严重误读,因此需上诉干预。

他指出,承审高庭法官已忽略重要的证据。

“这方面证据是(大众)银行调查审计主管维罗妮卡符(Veronica Foo)在银行内部调查小组的证词,以及银行对于银行书记佐哈里,违反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第97(1)条文的严重不当行为的立场。

“有鉴于此,我们批准所有上诉人的上诉。”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莎和拿督拉温德兰。

法庭指出,虽然上诉人成功证明大众银行须负上法律责任,但却无法证明蒙受损失,故裁决上诉人获得1万令吉的象征性赔偿。

在本日的庭审,养牛公司、莫哈末沙烈和另两家子公司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律师傅子豪代表大众银行。

南达峇兰续说,承审高庭法官错误的认为内部调查记录(NOP)与审讯中的问题无关紧要。

“……法官已做出错误的指引,因为内部调查记录是上诉人经过千辛万苦,才通过揭露申请取得。

“内部调查记录是否相关联的议题是属于既判力,银行反对上诉人律师提及内部调查记录,以及法官以不相关为由拒绝实属错误。”

他指出,上诉人在高庭诉讼的重点是,泄露机密资料的人是佐哈里,他在事发时是大众银行增江分行的职员,并被要求处理信贷相关的工作。

“佐哈里利用这个机会进入银行的IBM大型机,下载并打印上诉人的相关文件。闭路电视录像显示,他将打印好的文件放入一个信封内,并放在抽屉,以及在2012年2月16日离开办公室时也带上这些文件。

“内部调查小组确信佐哈里犯下不当行为,并议决他所面对的指控成立。”

2019年7月29日,高庭驳回养牛公司、莫哈末沙烈和两家子公司分别是National Meat and Livestock Corporation私人有限公司,以及Agroscience工业私人有限公司,向大众银行所提出的诉讼。

上述4造是在2012年5月22日,兴讼起诉大众银行违反保护他们银行户头机密的协议。

他们指出,该银行允许时任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现为经济部长)揭露银行交易细节,已违反保密协议。

他们说,由于银行违反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的安全规定,致使他们的商业名声和信誉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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