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阿劳丁指出,今日在吉隆坡举行的“拯救马来西亚”集会没有遵守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

他说,这场约850人参与的集会未能满足该法令第10条文附表4所要求的细节。

“根据第9条文,主办单位必须提交申请,而第10条文附表4也有主办方必须遵守的格式,这是法律规定,他们必须遵守该格式。

“其中必须清楚列明谁是主办方,必须得到集会场地拥有者的批准,然后在申请时附上该批准。”

他今日在金马警区总部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集会者于中午1时15分集聚在崇光(SOGO)购物商场外,集会在下午3时30分才结束。

阿劳丁补充,这些资料对于警方处理任何集会都很重要,不过主办方引发混乱,特别是集会地点,使警方难以履行职责。

他提到,基于主办方无法遵守和平集会法令,警方将采取适当后续行动及传召任何人协助调查,包括在集会上演讲的16人。

“我们将从各个角度调查这违规集会,不仅是法令角度。”

他也驳斥传言指有数名国会议员遭警方包围,以致无法参与该集会。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昨日提到,警方接获22项投报反对国盟青年团举办上述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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