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市17日讯)被控无牌经营一家直销公司,4名公司董事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4名被告分别是现年35岁的男子陈光耀、35岁的男子黄泉杰、31岁的男子林星仪和32岁的男子萧明财(人名皆译音)。他们在法庭上聆听控状后,在法官马兹迪阿都哈密面前否认认罪。

法官较后允许所有被告各以2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他们也必须每个月前往邻近的警局报到,并交出国际护照,暂由法庭保管,同时禁止骚扰此案的证人,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法官择定此案在11月29日过堂,以便移交案件的文件。

根据控状,4名被告被控在1993年直销及反金字塔计划法令第6条文下,在没有获得直销管制的合法证件,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与事业机会计划有关的直销。

他们被控在2022年10月19日下午约5时,于日落洞的桥格大厦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上述法令第4(1)条文(未经许可经营直销业务),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4(2)(b)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20万令吉罚款或入狱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 4名被告所创立的直销公司—Quinton集团私人有限公司被控一项无牌经营的罪名,并在同样日期和地点犯下上述罪行,抵触相同的法令和条文,且可在上述条文下治罪。

此案的主控官是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的莎兹瓦妮副检察司、哈京依扎尼;所有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阿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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