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4日讯)一家官联公司的总执行长与一名自雇人士今日被控串谋罪,收受35万令吉以让一家公司受委,为位于吉隆坡的橡胶局总部大楼进行提升工程。

两名被告分别是现年52岁的莫哈末占里与54岁的安努亚莫哈末依沙,他们今日分别在法官米奥苏莱曼面前面控,惟皆否认有罪。

法庭允准每一名被告,分别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需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以及每个月到临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并定于12月12日为此案过堂。

根据控状,占里涉嫌与安努亚串谋,先后收受一名男子的25万令吉和10万令吉贿款,作为协助一家公司成为橡胶局总部提升电工和技术系统工程的报酬。

他被指在2022年6月1日和10月11日,在芙蓉新那旺的一家银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8(1)(c)条文(串谋),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

至于涉嫌贪污的安努亚,则被指在相同日期与地点,收受同一名男子总计35万令吉的支票,并存入属于他的银行户头,作为协助该公司达到上述目的的报酬。

他因而抵触上述法令第16(a)(A)条文(献议或给予贿赂),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0年的监禁或罚款不少于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检控程序分别由反贪会的主控官阿都文达金与法汀法哈娜进行;占里的代表律师是A.阿索与V.慕念迪,至于安努亚的代表律师则是阿兹鲁祖基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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