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高庭今日宣判,民主联盟党主席兼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罪,罪名成立!

高庭法官拿督阿查哈下判时指出,基于被告的抗辩无法在所有4项控状挑起合理疑点,因此判决被告4项罪名皆成立。

高庭在去年10月28日宣判,面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共4项控罪的赛沙迪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辩方证人分别是赛沙迪、土青团前宣传主任勿亚阿卡马、赛沙迪前特别事务官阿马斯哈,以及赛沙迪前私人秘书茜蒂努鲁。

控方案件从去年6月21日展开至9月27日,共传召30名证人出庭供证,控辩双方随后于10月6日完成陈词。

辩方律师团队在传召4名证人包括赛沙迪供证后,在今年3月14日完成自辩阶段。

根据控状,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的时任土青团长赛沙迪与拉菲克串谋失信这笔款项。

他也面对一项指他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的控状。

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被告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回教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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