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大马新闻局今日宣布各类别媒体证的有效期限标准,并于今日生效,其中官方媒体、本地媒体,包括本地网络媒体的有效期为2年。

“此次更新的有效期标准从即日起生效,新闻局媒体证的持有者可以在有限期到期后申请更新。”

根据新闻局发出各类别媒体证的有限期,官方媒体、本地媒体,包括本地网络媒体的有效期为2年,不过新注册的网络媒体的记者媒体证有效期为6个月。

新闻局指出,这是为了确保相关网站仍然活跃,且合法运作,并无散播不实讯息。

至于为海外媒体服务的马来西亚籍记者,其媒体证有效期则改为2年,过去是一年。

新闻局列出各类别媒体证有效限标准:

1.官方媒体、本地媒体(包括网络媒体)记者:有效期2年
2.国际媒体记者(马来西亚人):有效期2年(原有是一年)
3.媒体机构合约记者(每年更新合约):有效期一年 (例如每年须更新合约的特约记者)
4.国际媒体记者(非马来西亚人和长期逗留):有效期一年
5.新注册媒网的记者:有效期一年(这是为了确保相关网站仍然活跃,且合法运作,并无散播不实讯息。)

新闻局强调,所有新的媒体机构注册申请和其他媒体卡申请,都必须遵守上述新规定的媒体卡有效期限。

对于常见问题解答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可参考以下连结:官网“https://emedia.penerangan.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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