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一名技术员针对“真主袜”事件在其社交媒体发贴侮辱伊斯兰,被告今日在地庭认罪后,被判监禁6个月和罚款1万2000令吉。

法官苏扎娜谕令现年35岁的卓伟隆(译音)的刑期从逮捕日2024年3月20日算起,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监禁3个月取代。

控状指出,这名男子于今年3月18日,通过面子书账号“Chiok Wai Loong”发布不当内容,意图伤害他人感受。此贴文随后于同日凌晨3时,在十五碑被人读取。

他被指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1(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33(3)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以及若在定罪后重犯,可被判每日罚款1000令吉。

主控官拿汀卡米扎副检察司要求重判被告,以向社会起到杀鸡儆猴之效,以及此案接到24宗警方投报。

“贴文内容对伊斯兰不敏感,作为由不同宗教组成的大马人民而言,(互相)尊重绝对不能被忽视。”

另外,未聘请律师的卓伟隆在求情轻判时说,他无意及不知道他所使用的字句会构成侮辱。

“我确实是键盘侠……像是爱好,我没想到它(贴文)会触及敏感,侮辱并非我本意。”

他希望不会被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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