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Spanco私人有限公司主席丹斯里陈华春因涉嫌欺骗财政部,以让其公司获得总值逾39亿令吉的官车管理合约,而于今日被控上地庭。

现年83岁的陈华春身穿蓝色西装和拄着拐杖出庭,他在聆听控状后,在法官苏扎娜面前表示不认罪。

他说:“我明白(控状),我无罪。”

控状指出,被告欺骗财政部,也就是针对题为“大马政府车队供应、维修、保养和管理建议书”的招标,误导该部的公私合作单位招标箱开标委员会。

这涉及通过题为“附录4(附件1)投标人简介”的文件,提及土著在Spanco拥有至少30%的股权,因此,陈华春不诚实的促使财政部,将价值39亿6638万6628令吉的“大马政府车队供应、维修、保养和管理建议书”合同授予Spanco,如果财政部没有被误导,将不会如此行事。

陈华春被指于2019年2月27和28日,在布城财政部的公私合作单位招标室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但不超过10年,另加鞭笞和罚款。

较早前,来自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马哈帝副检察司建议以20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候审。

他补充,控辩双方已同意此保金。

“被告也须交出国际护照和外交护照(若有),并每月一次赴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以及禁止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骚扰任何控方证人。”

被告辩护律师拿督旺阿兹米尔不反对控方所建议的保金,但表示如果扣押护照,这将限制其当事人的出行。

“恳请法庭批准当事人每3个月一次赴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因为他身患各种疾病,包括高血压、膝盖和和背部疼痛。当事人也不具潜逃的可能性。”

出庭者包括Spanco的旁听律师拉兹兰。

苏扎娜批准陈华春以20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条件是被告禁止直接或通过第三方联系控方证人,以及每两个月一次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直至案件审结。

法庭择定本案于6月4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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