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所委任的旁听律师拿督凯鲁安华指出,尽管唐氏综合症少女贝拉身上的伤已痊愈,但她心里仍有阴影。

他今日在庭审后对记者说,他们已要求国民登记局告知,社会福利局所申请的贝拉身份证的申请进度。

根据临床检测,贝拉现在的年龄是17岁。

法官拿督诺琳今早驳回现年32岁的茜蒂拜农,寻求撤销地庭在去年宣判她罪成的裁决和刑罚,所提出的上诉。

诺琳说,受害者是一名特殊儿童,控方证人的证据整体上完整叙述控方案件,即受害者受到疏忽照顾和虐待,以致遭受身心伤害。

她指出,法庭认为,上诉人在本案中的抗辩是受害者仅遭遇过一次的烫伤事件,这与控方所提供的论述和证据相矛盾。

她提到,专家证人表明,对受害者的检查结果发现,受害者所受的伤并非由单一事件造成,而是在不同时间发生,因为有伤势已经愈合。

另外,法官指出,这些专家证人所提供的证词具有一致性,而上诉人与上诉人的证人,对于受害者疑似只发生过一次的热水溢出事件的证词,却是前后矛盾。

“法庭认为,上诉人在其申请书中所给出的几乎所有理由,都是在重复已在地庭审讯期间挑起的问题……上诉人提出的问题和上诉人的抗辩,未能对她所面对的控状的本质,挑起合理疑点。”

诺琳说,根据供词记录,法庭认为,不存在任何证据和情况,可证明茜蒂拜农对她面对的控状感到混淆,进而导致她无法自辩。

“法庭认为,上诉人打从一开始就已通过(控方)所提出的控状,获得充分的通知,她也有能力理解案件的性质,也就是该罪行是如何犯下。”

她指出,通过呈堂的证据和对控方证人的冗长盘问,可证明上诉人知晓和未感到混淆,以及明白她所面对的控状是指她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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