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雪兰莪6日讯)一名男子在新古毛州议席补选竞选活动展示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的照片,被判监禁一个月和罚款3000令吉。

现年66岁的被告拉马沙米(自雇人士)在聆听控状之后俯首认罪,推事茜蒂花蒂玛判如上述。

推事庭也谕令被告的刑期从被捕当天,即5月4日算起,同时,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10个月取代。

根据控状,拉马沙米使用四轮驱动车贴肖像及携带希盟横幅,其目的是在新古毛州议席补选期间,引发各选民群体之间的敌意,促使选民投选希盟候选人。

他被指于5月4日下午约5时40分,在武吉布雅花园作出上述举动,抵触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4A(1)条文(渲染不良情绪或敌意)。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阿丝玛副检察司,被告没委任代表律师。被告在求情时在庭上道歉,并以不知道其举动属违法为由,要求法庭予以轻判。

较早前,阿丝玛要求法庭判以相称的刑罚,作为被告及全民的一个告诫,以免此类事件重演。

“在考量到案件与罪行涉及和侮辱国家元首,我请求判处被告重刑。这是一项敏感的课题,足以挑起全民愤怒。”

马新社昨日报道指出,警方在新古毛州议席补选的竞选活动逮捕两名男子及扣押一辆展示苏丹依布拉欣照片的四轮驱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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