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警长茜拉寻求撤销其公众滋扰控状所提呈的陈情书,已遭控方驳回。

主控官哈米扎副检察司今日在此案于推事庭过堂时,告知上述陈情书的结果。

茜拉的律师阿妮斯确认此事,并要求新的审讯日期,因为负责此案的主要律师马诺哈兰在布城上诉庭有其他案件。

推事依尔丽随后择定7月1和2日为新的审讯日。

马诺哈兰在2月21日证实,辩方已于2月20日提呈陈情书予总检察署寻求撤控,理由是控状琐碎。

现年36岁的茜拉在去年11月8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她在事发地点辱骂及猛按车笛和大声叫喊,以致对27岁的诺莱罕构成滋扰。

茜拉被指于2023年6月16日下午5时26分,在隆市十五碑的一家购物中心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268条文,并可援引相同法典的第290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400令吉。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