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9日讯)涉嫌在新冠疫情期间动用直升机跨州至怡保购买“Nasi Ganja”扁担饭的公司董事经理,今日被控上怡保推事庭,惟被告否认有罪。

53岁的被告莫哈末拉菲否认有罪后,获准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被告被控于去年7月23日早上9时50分至10时,让注册号9M-RCI的Bell 505型直升机,降陆在飞行计划所指定机场以外的地点,即怡保大草场。

被告没有遵守所提呈的飞行计划,因而违反民航局长在第3章民航指令2的空中条例,所规定的航空法。

被告是触犯2016年民航条例第77(2)条文,可在206(3)(a)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珍沙米拉(Jean Sharmila Jesudason)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拿督巴吉星(Dr. Baljit Singh Sidhu)。

此案订于6月2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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